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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噶堪布 著
无皈依则非佛教徒,无发心则非大乘行者。因此一切道无论如何要圆满于皈依和发心当中。
第一、皈依
1、皈依之因:对于三宝生起胜解信和愿一切众生从痛苦当中度脱的慈悲心。
2、皈依之本质:除了佛之外我没有别的导师,除了佛法之外无别的道路,除了圣僧之外无别的修道之助伴,如此于内心中立下坚定的誓言。
3、五种共同之学处:皈依三宝之后,无论是为了财富还是遭遇生命危难都不应舍弃三宝。不管是遇到生病等任何痛苦灾难,除了依靠三宝之外,不应求他法。应当恒时供养三宝,自己皈依后亦尽力劝使他人皈依三宝。(自己前往他乡时),应当顶礼所去方向的诸佛如来。
4、三宝各别之学处:皈依佛之后,不应将世间之天神均作为皈依处;皈依法之后,应断行恼害众生之事;皈依僧之后,便不应与恶友相交。
5、三种所修之学处:皈依佛之后,对于佛宝身之所依(佛像)应恭敬供养;皈依法之后,对于语所依一切佛经应要恭敬侍奉;皈依僧之后,对于身着赤黄色僧衣者应恭敬供养。
6、三种同分之学处:皈依佛之后,心应要如法;皈依法之后,语应要如法;皈依僧之后,身应要如法。
7、皈依之功德:皈依之后,便已列入了佛教的行列当中、也是奠定了一切律仪之基础、将远离人与非人的损害、生生世世不离与三宝的加持、减除意乐颠倒之业障等具有无量(功德和利益)。(三皈之引导终)
第二、发殊胜菩提心
一切菩萨道,唯有以悲心来圆满。因此,亲眼目睹遭受痛苦的众生或者与此相同的为心的对境后,应时常于内心中想,若能够于此痛苦中解脱该多好啊!在未生起,如此不可忍受的悲心之前应反反复复观修。当生起了强烈的悲心之后,心里应想,我要想方设法让一切众生从痛苦当中获得解脱,如此反复地发勇敢心则为菩提心的加行。
而正行发心分为三种:(1)、如国王大欲乐之发心:为了度化一切众生愿自己(首先)获得圆满佛的果位。(2)、如舟子般贤善智慧之发心:希求自己与一切众生一同获得佛果。(3)、如牧童无法比拟之发心:以自我的善根,愿将一切众生先安置于圆满正等觉的果位,而后自己成佛。其中如牧童之发心,则极为殊胜,并且很重要。
发心之学处(戒律)分三种,即:禁恶行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其中禁恶行戒,便是守护根本堕罪,以及详细的十八根本堕罪等。
总而言之,(菩萨之一切律仪)如若归纳,可摄于不舍弃有情心当中,因此应当精进修持。总的来说,皈依和发心不仅仅是修行之前行。而且时时刻刻以佛为导师,法为道,僧为助伴的方式而皈依,如此以立下坚定的誓言。之后,在内心深处未生起,我要独自将一切众生安置于圆满正等觉果位的如此无造作之悲心之前,应当如同淘金一般唯独精进修持于此法。
如果不重视皈依,连声闻的信受(希求)都不会有的。同样,如果不重视菩提心,即便观修密宗的生圆次第,也决不能成为大乘道,因此,明白这个道理非常重要。
如果相续中生起了无为的菩提心,此时便踏上了菩萨道。生生世世便能够被善知识所摄持,最终将会获得圆满菩提。此时便已建立了菩提之行如同大海一般的基础,因此,当恒时为众生而念诵,《普贤菩萨行愿品》、龙树菩萨所著的《二十大愿》、阿阇梨马鸣[⑤]所著的《七十大愿》等发愿文。
此能贤善之内容,于请求者领悟后,
三门修持于善法,愿终身修法而尽。
第三、三殊胜
云:“大乘道之根本三殊胜”。
(1)加行殊胜发心:佛、法、僧为皈依的对境,以坚定不移地心依赖于三宝,而后心里便想, 若能够将天边无际的一切众生从三界轮回的痛苦中解脱,且获得遍知一切者——圆满正等觉果位该多好啊!如此反复修持,直到串习为止。
对于一切众生自己偶尔会产生一些慈心,但这时,单靠自己的慈心还是不够的,而是应当从心中如此发愿,为了自无始时以来大恩养育我的一切有情获得圆满佛的果位,我不顾及自己的生命,也一定要修持正法。不仅如此,在实际行动中也应当将身、语、意精进于行持善法、利益众生。
(2)正行殊胜无缘:应反复熟练,一切现象仅为幻相,且连微尘般的都不存在,而一切判断为心的所现如同幻化。于是,所谓的心也无自性而能显现,显现时既无所辨认亦无所成立,如此证悟后将愣住于无任何分别念的状态之中。
再座间(后得)时心想,一切都是幻象,因此,对任何世间琐事执著实有的确毫无意义。虽然空无,但是对于时时刻刻感受着痛苦的一切众生,应不离与慈悲菩提心,而后再安住于无分别念的境界当中,为此如同河流不绝一般长期修持,既可断除迷乱,也能自他二利。
(3)后行殊胜回向:无论行持的善根大还是小,将立刻回向,为了一切众生获得圆满佛果,即如同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等为众生如何回向,我亦将如实地回向,并念诵:《普贤菩萨行愿品》等回向文。
离心安于本性为法身,碌无休琐事为轮回因,
故有轮回涅槃边界处,意向朝于善法瑜伽士。
此乃,应法王噶玛巴之眷属一位僧徒之请求,此略说学处(戒律),由伊培南哇简著。古普·钦哲仁波切译汉。